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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氣象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第二批)公告
時間:2021-04-02 15:49 來源:云南省氣象局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云南省氣象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第二批)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氣象部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云南省氣象局采取考試錄用方式,面向高校畢業(yè)生開展公開招聘(第二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
云南省氣象局及所屬事業(yè)單位簡介等請登錄云南省氣象局網站()了解詳情。
二、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和招聘對象
(一)招聘單位、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28個崗位31名高校畢業(yè)生。詳見《云南省氣象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yè)生(第二批)崗位計劃》(附件1)。
(二)招聘對象要求為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兩年擇業(yè)期內(2019屆、2020屆)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19屆、2020屆畢業(yè)生應已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應聘者須具備《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要求的基本條件,以及擬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受到黨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因違規(guī)違紀處于事業(yè)單位考試禁考期內的人員;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被禁止參加考試的人員;已進入公務員統一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考察、錄取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4月3日8時至4月9日18時。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和氣象人才招聘網提交簡歷并行的方式?忌杼顚憟竺恚ㄒ姼郊3),貼上彩色免冠證件照,發(fā)送郵件至ynsqxjrsc@163.com,并查收郵件回執(zhí)確認報名成功。
(三)資格審查
由招錄單位負責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核于報名截止后一周內完成,考生資格審查結果在云南省氣象局官方網站()公示公告欄內進行公示。
(四)報名注意事項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并填報是否服從調劑意愿?忌顚懙膱竺硇畔⒈仨氄鎸崪蚀_。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除僅需求氣象類專業(yè)的崗位外,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1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的形式,分別按百分制計分,并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合成綜合成績。其中博士研究生直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計算為綜合成績。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綜合性知識,不指定具體范圍。由云南省氣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出題,并實行保密管理。
筆試預計于2021年4月24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于考試前5日內發(fā)送考生報名的電子郵箱。
筆試后按考號公布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并按1:3的比例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對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不足或通過筆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在符合該崗位招聘條件的服從調劑考生中,按成績排名進行調劑。經調劑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進入面試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二)面試
面試預計于2021年4月28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和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為綜合性結構化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面試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由招錄單位通知體檢對象進行體檢。體檢程序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凡體檢不合格、醫(yī)院建議復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取消應聘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進行體檢。
體檢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在校表現等,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觳环弦蟮模∠麘纲Y格,并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按規(guī)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三)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簽訂就業(yè)協議,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在報請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公開招聘相關公告及注意事項指定在氣象人才招聘網()和云南省氣象局官方網站()公示公告欄發(fā)布,其它渠道信息不作為招聘考試依據。
云南省氣象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聯系人:李洪波
咨詢聯系電話:0871-64189205
紀檢部門監(jiān)督聯系電話:0871-64189149
聯系地址:昆明市西昌路77號云南省氣象局人事處
郵編:650034
云南省氣象局人事處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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