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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檢察機關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時間:2019-12-21 17:35 來源:普洱檢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點擊:次
普洱市檢察機關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級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試行)》《云南省檢察機關2019年聘用制書記員考試招聘工作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普洱市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兩級檢察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2名,招聘計劃詳見《普洱市檢察機關2019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在18至35周歲之間(1983年12月1日至2001年11月30日出生);
5.掌握速記、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等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日期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所報考單位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核(各招聘檢察院地址見《計劃表》),每個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
1.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
2.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從業(yè)經歷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照兩張(小一寸)和JPG格式電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
4.招聘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戶籍證明;
5.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應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報名人員所攜帶的材料,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本人,復印件由招聘單位留存。
(三)筆試準考證的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20年1月2日至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內到普洱市人民檢察院421室領取筆試準考證,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的,視為放棄筆試。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一)筆試
筆試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筆試內容包括法律常識、時事政治、檢察業(yè)務等,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崗位技能測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時間:2020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中共普洱市委黨校(普洱市思茅區(qū)嘎龍路1號)
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碳素筆、2B鉛筆、橡皮擦自行前往準考證標明的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在普洱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網址:和微信公眾號適時公布。
(二)崗位技能測試
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出現放棄情形,在劃定的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進行順序遞補。經過遞補仍不足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內容以文字錄入測試為主,包括看打、聽打內容,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崗位技能測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的綜合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普洱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適時公布。
(三)面試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的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情形,依次遞補,經過遞補仍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和程序執(zhí)行,體檢、復檢等費用由個人承擔。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重點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綜合成績排序,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將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保障
聘用制書記員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zhí)行。
八、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發(fā)現以上兩種情形,已簽訂勞動合同,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因個人原因未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五)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普洱市紀委市監(jiān)委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組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舉報監(jiān)督電話:0879-2827229。
(六)本公告由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79-2827314。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12月19日
注:相關附件請在原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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