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檢察機關2019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時間:2019-12-20 09:34 來源:玉溪人才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點擊:

玉溪市檢察機關2019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9年玉溪市檢察機關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玉溪市兩級檢察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6名,招聘計劃詳見《玉溪市檢察機關2019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崗位設置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1日);

5.掌握速記、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等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其他條件:

各崗位的具體招聘條件詳見《崗位設置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試招聘的方式,經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等程序后,根據(jù)考生最后的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和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的人選。此次考試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不受開考比例限制,但考試環(huán)節(jié)(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考錄環(huán)節(jié)。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報名、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由招聘單位負責。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報考人員本人到招聘單位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填寫報名信息、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者本人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但須出具真實有效的委托書,委托書格式參照《玉溪市檢察機關2019年考試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委托書》(以下簡稱《授權委托書》)(附件2)

(一)報名時間:

2019年12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

招聘單位指定的地點,詳見《崗位設置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2.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招聘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戶籍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彩照2張(小一寸); 

5.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查;

4.報名時需提交所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當場審驗后退還本人,收取復印件。

(五)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招聘單位現(xiàn)場核發(fā)準考證。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由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組成。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12月31日下午15:00—17:00。

2.筆試地點:玉溪市第二職業(yè)高級中學。報考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2B鉛筆、碳素筆、橡皮擦等考試用具,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3.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時事政治、法律基礎、公文綜合應用等內容。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綜合成績的30%。 

4.筆試成績在玉溪人才網公布。

(二)崗位技能測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依次確定并公布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名單。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不足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崗位技能測試。 

2.崗位技能測試以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以文字錄入測試為主,主要考察看打和聽打等基礎應用能力。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綜合成績的30%。 

3.崗位技能測試時間:暫定2020年1月9日上午9:00 。

4.崗位技能測試地點:玉溪市第二職業(yè)高級中學。

(三)面試:

1.根據(jù)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的合計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從參加崗位技能測試人員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綜合成績的40%。 

3.面試時間:暫定2020年1月9日13:00 。

4.面試地點:玉溪市第二職業(yè)高級中學。

(四)綜合成績計算:

按照百分制計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進行計算。若綜合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再次出現(xiàn)相同成績,按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jù)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體檢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規(guī)定的回避情形的,應當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考察:考察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標準執(zhí)行,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4.體檢、考察階段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維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應當實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發(fā)后,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書記員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聘用制書記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二)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玉溪人才網,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通訊未達或聯(lián)絡不上等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若查實報名信息虛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在招聘過程中,凡出現(xiàn)作弊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一律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

(五)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玉溪市紀委監(jiān)委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組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7-2696052。

(六)本公告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設置表》。

 

玉溪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12月19日

注:相關附件請在原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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